哪些人应暂缓结婚或不宜结婚?
时间:2021-05-25 来源:科管办
哪些人应暂缓结婚或不宜结婚?

著作:《你的困惑我来解-优生优育知识》

主编:李红、杨柳、官燮

哪些人应暂缓结婚?

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况:一是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,且处于传染期,为避免传染给对方,建议治愈或病情稳定后再结婚。二是某些精神病患者发病期可能会因结婚刺激加重疾病发作,伤及对方或发生其它危险状况,为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应在病情稳定、经医务人员评估后再结婚。三是患有某些重要脏器,如心、肺、肾脏的严重疾病,可能因结婚带来的身心改变而加重病情,这类患者也应暂缓结婚。

哪些人不宜结婚?

我国《婚姻法》及《婚姻登记条例》中明文规定,有以下情形之一禁止结婚:

①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;

直系血亲:是指相互之间有垂直血缘关系(生育关系)的人,包括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等;三代以内旁系血亲:是指直系血亲以外,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、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人,包括自己的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、叔(伯)、姑、舅、姨、侄子 ( 女 ) 、外甥(女)等。

②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。